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内蒙古包头:人才培养开启“1带N”模式
时间:2018-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怎样用现有的人办好现有的事儿,把传统业务做精做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举行了“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启动仪式,回答了上述问题。

该院检察长孙建民介绍,“1带N”模式是指,由一名具有较高党性修养、较强业务能力、传授经验丰富的业务专家或突出业务骨干,与数名被培养检察人员组成“1带N”导师制培养模式。被培养人实行“4+1”工作制,即被培养人每周在原部门工作4天,跟随“导师”工作学习至少一天的弹性工作制。

此次共选出首批12名员额检察官为培养导师。通过自愿报名,双向选择,产生40名学员。

据了解,今后在“1带N”人才培养的实践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借鉴“外脑”来补齐短板,采取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聘请导师,到上级机关、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聘请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专家专题辅导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我们的导师和学员还将组成课题组,开展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包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表示。

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贺伟华对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肯定。他表示,“1带N”导师制培养模式为人才培养赋予了新理念和新要求,思路清、模式新、易操作、重实效。

阳光检务
本院概况
组织机构
工作报告
预算公开
业务流程
法律文书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