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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履职|通过高质效办案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时间:2026-10-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我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宽严相济,用力维护农村高水平安全。我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偏远乡村安全稳定治理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严惩农村地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黄毒赌”、“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方位筑牢乡村平安防线。2025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农刑事案件823件、涉及1096人,有力震慑涉农违法犯罪,持续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张某在辖区乡村内逞强耍横,酒后持刀闯入被害人住宅内滋事泄愤,并刺伤被害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我院在办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时,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链条,严格把握案件定性与量刑标准,准确厘清故意伤害行为边界,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今年7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案件办结后,我院深入案发乡村,重点围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开展以案释法,有效筑牢农村安全稳定的司法屏障。

坚持服务大局,用心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我院紧扣区域发展工作思路,聚焦花卉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涉农产业,与区工商联开展专题座谈,成立“驿路牡丹”工作站,精准对接企业司法诉求,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办理某农业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刘某等人共同注册成立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吸收资金2962万元,造成损失388万元。我院全面核查涉案资金流向,固定完整证据链,于今年2月提起公诉,同时通过查封冻结涉案资产、开展释法说理、督促退赃退赔等举措,全力挽回群众损失。7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责令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效守住了群众“钱袋子”。

坚持标本兼治,用智促进农域高效能治理。我院设立“菏声笙和工作室”“庆慧工作室”,通过释法说理、多元化解矛盾,推动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率大幅提升。同时积极参与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依法打击涉黄、骗婚、高额彩礼引发的违法犯罪及封建迷信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3件。2022年至2023年,以户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分工协作,专门针对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实施诈骗犯罪十余起,涉案金额百余万元。我院全面梳理固定证据,准确认定各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于2025年3月对团伙首要分子与骨干成员户某等5人提起公诉。2025年11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户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我院联合乡镇综治、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规范农村婚介机构运营,健全婚介行业监管、婚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检察履职助力涵养乡村文明新风。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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