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中国的根脉,是国家大厦的基础。基层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让乡村成为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一着力点,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为美丽乡村注入更多检察力量。
助力非遗传承 服务乡村企业
我院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点对点”为乡村企业“把脉问诊”。
近日,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走访了位于回民区攸攸板镇段家窑村的莫尼山非遗小镇,目前这里大部分员工来自周边乡村,而且部分传承人也是周边村民。非遗小镇自2018年对外营业后,极大地刺激了周边农家乐、采摘及一些关联产业发展,间接带动就业300余人。检察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用工人数及当前存在的发展困难,听取了企业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企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员工宣讲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提供检察服务。
聚焦古树保护 守护“乡村之魂”
回民区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东乌素图村、坝口子村等乡村。针对辖区古树保护情况,我院通过“检察建议+特邀检察官助理(林业专家)+数字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为古树撑起司法保护伞。在我院的精准监督下,辖区古树得到有效保护,并助推东乌素图村古杏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成为辖区又一生态文化新名片,带动乡村振兴,激发乡村文旅新活力。
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乡村旅游旺季,通过我院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发出“爱护古树名木 共享绿水青山”倡议书,呼吁群众自觉保护古树。检察人员还走进乌素图杏花谷,发放“保护古树名木共享绿水青山”倡议书,并为群众讲解古树保护的法律知识,介绍了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观赏价值,守住最美乡愁记忆。
驱动“红色引擎” 提亮乡村“颜值”
我院坚持将党建融入司法为民实践,发挥“红色引擎”的引领驱动作用,与上级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融合共建,为保护乡村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4月20日,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党工委、呼市检察院机关党工委、我院党支部,回民区文联、书法家协会联合开展的“‘杏’福书盛世 ‘检’护生态绿”书画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回民区乌素图杏花谷举行,三级检察机关的书画爱好者聚焦活动主题,创作展出保护生态环境主题的书画作品70余幅,为正在这里举办的回民区第十三届杏花节助力添彩。检察人员还通过设置展板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倡导村民及游客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
今年3月,我院在调查走访时发现乌素图沟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为防止该段河道陷入“破窗效应”困局,我院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同步开展磋商,督促其尽快依法履职。属地政府及时清理了河道内垃圾,该区域垃圾问题得到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整体提升。
为提高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检察人员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向当地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受众达700余人次。我院还与辖区河长办、公安分局联合制发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4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长效机制,协同治理辖区河湖生态环境。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我院将积极延伸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在高质效办案的同时跟进监督,以优质检察服务书写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的“检察答卷”。
来源: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