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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场|应否假释,检察官组织了一场听证会
时间:2025-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对现在的生活比较适应,最近一直在陪伴家人。”3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北京市检一分院”)检察官来到假释人员魏某家中回访,魏某向检察官诉说了自己的近况。

2016年至2019年,魏某先后购买15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龟作为宠物饲养,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截至今年2月,魏某已服刑五年五个月,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再犯罪风险评估属于低度危险等级,监狱建议对魏某提请假释。

收到提请假释意见后,北京市检一分院全面核实了魏某的教育改造情况,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探讨魏某是否存在再犯罪风险。

2月12日,北京市检一分院召开假释监督公开听证会,邀请4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对魏某服刑期间表现的核实情况、社会调查评估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特别阐明魏某的犯罪行为在现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后刑期的差距:“原司法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解释已于2022年4月废止。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魏某的行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魏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延庆监狱副监狱长介绍了魏某服刑期间的日常表现和改造情况。魏某的妻子也承诺,未来会督促魏某遵守法律法规。“以前我法律意识淡薄,因为特殊爱好触犯法律。现在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听证会上,魏某声音哽咽地忏悔道。

针对魏某假释案的焦点问题,听证员展开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魏某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适用假释的条件。

2月26日,魏某假释案开庭审理,北京市检一分院提出适用假释的检察意见。当天,魏某被法院裁定假释,离开监区接受社区矫正。

(本报通讯员黄鹏 李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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