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评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湖北宣恩: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黄益 郑昕)“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慎重采纳和扎实落地,这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务实担当,也激励我们坚守履职初心、主动建言献策。”近日,湖北省宣恩县检察院邀请两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其中一位人民监督员段丹表示。
2025年12月,在该院召开的一次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会上,两位人民监督员凭借职业敏锐性,精准揪出了一批检察官平时办案中容易忽略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发现,就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段丹说,作为律师,平时在辩护中也会遇到类似问题,这次能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从“案后”反推“案中”,既是监督,也是参与。
“两位律师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既熟悉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又深知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他们的加入,让案件质量评查有了‘内外结合’的双重视角。”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评查过程中,两位人民监督员登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翻阅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逐案“过筛子”。
据悉,宣恩县检察院建立了一套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互动机制。评查前,案件管理部门提前梳理评查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类型及核心争议点,形成详细案情摘要供人民监督员参考。评查期间,组织评查组成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多轮专题研讨。人民监督员每提出一个疑问,就有专人现场解答、逐项核实;每指出一个问题,大家就共同分析成因、探讨解决路径。评查结束后,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该院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逐条分解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及时向人民监督员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邀请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
“以‘外部监督’倒逼做实‘每案必检’,以‘专业协同’融通推进‘三个管理’。”宣恩县检察院检察长郎艳辉表示,该院将切实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加强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效的具体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