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给予我们全方位的支持,对我们进行了救助,帮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4月11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为刘某及其妻子张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刘某一时难掩激动的心情,不停地表达感激之情。
2014年,刘某、张某之女刘某某乘坐无证且酒后驾驶的郭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郭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刘某、张某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4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按期给付赔偿款,刘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2014年至今,刘某、张某痛失爱女时隔10年之久,却没拿到一分执行款。张某也因女儿的去世受到严重打击,患上了精神疾病,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2024年1月,刘某、张某向我院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承办人在调查核实时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我院控申部门审查办理。经审查,控申部门确认刘某、张某符合救助条件,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夫妻二人申请到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恢复执行。
我院积极探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方法路径,打破业务部门办案壁垒,协同履职、融合办案,通过“检察建议+司法救助”双管齐下,让“执行不能”的案件申请人得到救济,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检察力度充分释放出司法温度。
来源: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