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国家安全看似离我们很遥远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
一些不经意的“小事”
就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更需时时警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
可拨打12339
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来源: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