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高质效办案”大家谈|以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 用实干实绩践行“高质效”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栏语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是检察机关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的具体回应。如何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高质效”追求,是检察机关的新时代考题。为更深更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高质效办案”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开设《“高质效办案”大家谈》栏目,检察人员结合检察职能和自身工作实际,谈心得感悟、谈落实举措,在理论与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蕴含的丰富时代内涵,以有力履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

用实干实绩践行“高质效”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慧霞


3月27日至28日,应勇检察长深入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入调研,重点从八个方面提出对我们工作的殷切希望,要求检察工作既要务虚也要求务实。通过深入学习,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关于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方面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必须自觉坚定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所有检察工作都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地落实。

关于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方面

办案子,是每一个检察官必须承担的司法职责。办案时间长了,就要对每一个案件或者某类案件进行实体程序和效率等方面的总结,这也是检察官不断积累基本法律素养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刑事检察工作,更应该多总结,在量刑方面要做到类案量刑的均衡性,以免发生同案不同判、类案不类判等司法不统一的后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不容易,但必须久久为功。检察官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在办案中不能有半点马虎,更不能就案办案,以“如我在诉”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和高质效公正司法,让当事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关于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应勇检察长强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关键是增强企业信心,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心。这就要求我们要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好“护企五招”,即“合规护企”“清挂护企”“防扰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30项务实举措成为企业更好发展的“法治护身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从检护民生的角度做优做实检察为民工作方面

“‘检护民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紧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这是应勇检察长在调研时对检察为民工作提出的要求。去年我院民事检察业务条线在这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办理了一批针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案件,如农民工讨薪、帮助被家暴妇女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部分案件通过逐级筛选,还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今年3月21日,回民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事检察工作进行专门调研,听取了民事检察工作的汇报后,各位代表提了很多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这不仅是代表们对“检护民生”工作寄予的厚望,更是推动我们不断优化为民举措的力量源泉,要梳理总结,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关于探索轻罪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下降,轻罪案件数量占比上升,对于强化繁简分流、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于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一般性犯罪案件,我们要区分社会危害性、情节的严重性及主观恶性,系统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办理的轻罪案件,逐步实现我院对更多轻罪案件的体系化有效治理。同时,我们要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这不仅要求我们要用足用好现有检察官,还要注重培养人才,优化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促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方面

这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我们要持续做好大青山生态保护工作以及辖区“三沟两河”的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好“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母亲河”生态安全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阳光检务
本院概况
组织机构
工作报告
预算公开
业务流程
法律文书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