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云某某、张某涉嫌盗窃案,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拟作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10日下午2:30
二、听证地点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4月10日12: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登记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田佳
联系电话:0471—4106231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9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