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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彰显担当
时间:2026-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4日《检察日报》头版

——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二

连日来,各地检察机关先后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紧扣重点任务推动落地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内蒙古 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结合内蒙古检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要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大形势、大格局,对会议重点强调、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找全问题,对最高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自然上账,严肃整改;将纠治屡改屡犯的老问题、随形势产生的新问题,列入全区检察年度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不留遗漏。三要定实举措,贯彻落实措施要“丁是丁,卯是卯”,关键要“实在”“管用”“药到病除”,各部门各条线要对照上级精神,找准自身问题,细化落实举措,为做好2026年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黑龙江 1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化解,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要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增进民生福祉。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打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苏 1月21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及最高检部署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等形式,切实把会议精神学深悟透,把会议部署要求切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紧扣重点任务推动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全省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聚焦中心大局,持续在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在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聚焦发力,以精准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彰显担当。要聚力高质效办案,抓好“五大体系”落实。要狠抓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福建 1月22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初步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抓好中心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统筹推进网络生态治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司法保障,服务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涉外涉侨检察服务,切实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要抓基本职能,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活动监督,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深入监督纠正“挂案”、违法“查扣冻”、民事执行领域违规终本等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要抓制度落实,围绕最高检构建高质效办案的“五大体系”,积极探索实践,持续落实省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施意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江西 1月22日,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重大恶性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依法加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不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湖北 1月20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聚焦支点建设,以开展“强化检察监督 护航支点建设”工作为牵引,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对涉科创领域前沿司法问题的研究,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要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法律监督和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要突出抓管理、抓规范、抓专项、抓精品、抓担当,结合实际抓好最高检部署的构建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的研究探索和深化落实,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

四川 1月22日,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五五”规划建议作出的新决策新部署,着眼法治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全面绿色转型、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开展专项工作,以点带面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工作从“办理”向“办优”、从“履职”向“增效”转变,实现监督规模、结构、质量、效果有机统一。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开展“十佳百优检察文书”评选、“办好人生第一案”评查等办案质效提升五项活动,统筹运用办案质效分析、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举措,让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得到有效管理和制约监督。

贵州 1月22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完善行刑双向衔接,依法稳慎办理涉众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案件。要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推进刑事“挂案”治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聚焦省委省政府做强“六大产业集群”、发展“三大特色产业”工作部署,强化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要持续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充实综治中心入驻力量,积极推进“数智检察”深化升级,持续深化“小院提升”行动,建优建强基层检察院。

西藏 1月22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深化反分裂斗争,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依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服务高原特色产业和雅下水电工程、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生态检察综合履职,紧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要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治理,持续做实检察为民。要深度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持续擦亮12309民族团结进步“央宗热线”品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青海 1月22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更加积极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一以贯之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检察履职优先方向,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最严密法治守护“三江之源”、绿水青山。要更加努力推进平安青海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要更加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宁夏 1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宁夏特色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持续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办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同整治腐败问题。要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办理食药、电诈、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加大对因案致困的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力度,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运行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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