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姚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6月5日 9:00
二、听证地点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6月4日12: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登记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0471-4106234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