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与呼和浩特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行刑反向衔接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0月26日9:30
二、听证地点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10月26日9:3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登记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燕翔
联系电话:0471—4106226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