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张某清诉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抗诉案”等10件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典型案例。
据悉,该批案例是从近两年以来各地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选取的,是检察机关强化监督力度,把“三个善于”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办案全过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生动体现,具有一定典型性、示范性和引领性意义。
“这批案例涉及征收补偿、违章建筑拆除、不动产登记、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领域,关系到残疾人、老年人、普通劳动者等各类群体的权益保障,体现了行政检察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来回应社会需要和群众诉求。”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批案例特点时举例说,云南某县城市管理局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杨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抗诉案,检察机关结合劳动者的岗位性质及实际工作情况,合理认定“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监督推动法院判决确认对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在这批案例中,检察机关通过对涉及行政协议履行及违约赔偿、企业信赖利益保护、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等案件的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守信践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有力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如浙江某冷藏公司诉某镇政府行政赔偿再审检察建议案,准确甄别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划分权益保护边界,为稳定市场投资预期提供法治保障。
李昊昕指出,检察机关办理这批案例,运用上下一体、内外协作机制,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审查,对依当事人申请受理和依职权受理的案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既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河南武某强、李某诉某县自然资源局撤销房屋登记抗诉案,当事人为逃避缴纳交易契税,重复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检察机关深入调查核实,准确区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依职权抗诉监督予以纠正,规范不动产登记秩序,守护国家税收利益。
守护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简平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督的是法院的生效行政裁判,守护的是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典型案例,既有涉及残疾人、普通劳动者的民生案,也有涉及行政协议、企业利益的营商案。这些案例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高质效行政检察监督,必须护好民生权益、优化发展环境。
“高质效”首先体现在查明事实的功夫上。行政争议往往年代久远、档案缺失、双方举证能力悬殊,仅靠当事人自行举证和书面审查难以还原真相。办案中,检察机关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现场勘查、调阅档案、走访证人、举行听证,在事实真伪不明处较真碰硬。正是这份较真,让果农损失得到赔偿,帮职工找回漏算的工龄,也让企业因政策变动险些打水漂的投资获得赔偿。
“高质效”还体现在对实体权益的实质回应上。工伤认定不能机械套用条文,而要从劳动本质出发判断岗位性质与实际履职状态;行政协议违约案件,不能以重复起诉为由关上救济之门,而要准确区分履行之诉与赔偿之诉。监督不是走程序,而是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地。
更值得关注的是,行政检察正把个案办理转化为治理效能。有的从房屋登记案件中发现偷逃契税线索,依职权监督并推动规范不动产登记;有的就违反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从办理一案走向治理一片,行政检察在程序纠错、实体解纷与制度完善之间形成闭环。
透过典型案例,也读懂另一层深意:监督不是挑毛病,而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同向发力,共同答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这道必答题。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