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内设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六个机构。
截至目前,该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8个,事业编制6个,机关工勤编制4个,实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6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聘用制书记员17人。党组成员6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从人员类型看,员额检察官18人,检察官助理15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司法警察2人。研究生学历占21.9%,大学本科学历占78%,法律及相关专业占比75.3%,女性46人,占比63%,80后、90后占比76.7%,其中90后占比45.2%。
近年来,该院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全区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全市优秀基层院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