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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把准“可诉性”标准做实公益诉讼案件审查
时间:2026-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苦水河不再苦于行洪安全隐患

宁夏吴忠:把准“可诉性”标准做实公益诉讼案件审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单曦玺)“现在苦水河岸的高杆乔木已全部清理完毕,河道行洪断面恢复畅通,冬季凌汛防范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了!”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苦水河流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正是依托吴忠市检察院构建的全周期跟进监督机制,我们才能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一核心要求,啃下这个‘硬骨头’。”利通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2025年3月,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苦水河吴家沟村段河道内违法种植高杆乔木,影响行洪安全。经调查核实后,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然而,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该院跟进监督时发现涉案乔木仍未清除,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为进一步确认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未实质性整改的事实,利通区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调取相关资料等展开全面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并于2025年6月5日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清除违法种植的高杆乔木。诉讼期间,该院与河湖长办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完成全部林木清理并恢复河道原状。法院、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估验收,确认整改到位。9月28日,鉴于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利通区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2025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将“回头看”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必经程序,对全市2024年以来办理的34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起诉必要性审查,综合考虑将行政机关履职违法性、履职客观条件、整改进度及公益保护中的风险研判等因素转入继续跟进监督程序。同时夯实“上下一体”履职责任,对重点案件证据链、起诉书、检察建议质量等进行全流程审核把关,以“可诉性”标准做实案件调查、证据固定等,并根据办案需要委托机构鉴定或专家评估,运用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手段破解专业技术难题,确保起诉精准性。

截至2025年11月,吴忠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实质性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能解决的突出问题。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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