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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卓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时间:2026-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盗挖圆柏的镢头,换成栽树的铁锹

甘肃卓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鲁庆云)“以前只想着挖几棵造型好的树回家做盆景,现在知道错了,看着一棵棵我们亲手栽回去的树苗,觉得高原上的每一抹绿,确实都来之不易。”近日,在甘肃省卓尼县藏巴哇镇开展补植的杨某望着新栽的树苗感叹。

2025年6月,杨某、陈某、彭某、李某4人合谋,打算将高原生态林木挖回家中制作盆景观赏,他们携带镢头、修枝剪等工具,潜入生态防护区盗挖。得手后正欲逃离,恰被巡逻护林员发现。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将4人抓获。经查,4人在藏巴哇镇上扎村附近的山上盗挖自然生长的圆柏等林木51棵,经鉴定价值5万余元。

同年10月,该案被移送至卓尼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被挖树木均为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的重要树种,每一棵都是高原生态系统多年自然演替的成果,盗窃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易导致生态系统功能受损。”办案检察官介绍,4人依法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在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适格主体响应的情况下,卓尼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该院主动邀请林草部门介入,由专业人员实地勘查评估,结合高原气候干旱、无霜期短、土壤贫瘠等特点,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方案,科学确定补栽树种、规格以及数量,最大限度提高苗木成活率。

今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杨某等4人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杨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杨某等4人在盗挖地附近适宜造林地块补栽圆柏等树木1566株,养护期两年半,期满后成活率和保存率均须达到85%以上,逾期未履行或验收不合格的,承担相应的代履行费用。

4月,正值高原苗木栽植的关键窗口期。在林业部门划定的补栽区域内,杨某等4人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挥锹铲土、引水浇灌,全部补栽完毕。补栽收尾之际,卓尼县检察院会同林草部门到场验收,逐棵核对种植数量、检查栽种规范、评估水源保障,并对后续管护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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