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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时间:2018-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回民区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将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回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深入抓好服务大局工作 

  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科学发展,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黑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64件215人(截止12月25日,下同)。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3件18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7件521人,上年结转案件42件6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75件461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8件55人,退回补充侦查和正在审查起诉40件66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畅通“信、访、网、电、视频”接访渠道,运用接待窗口、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来信来访15件,受理控告举报3件,妥善处理集体来访4件,全年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涉检越级信访事件。做好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2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以及在校学生犯罪,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1件30人,决定不起诉13件32人。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11人,提起公诉8件10人。保障国家重点投资,主动介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跟进项目招投标环节法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份。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创业,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二、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20人,其中大案11人,占55%。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8人,全部侦终移送起诉。追缴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突出提高办案质效。推行精细化侦查模式,运用线索评估机制,走精细化初查道路,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严格实现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部、全面”录音录像,全年本级共制作同步录音录像资料90余份。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 

  突出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轨迹、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加强预防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次,检企共建。开展法制宣传宣讲专项活动4次,参加人数1000余人。建立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切实解决了实体基地受场地、时间限制的问题,提高了警示教育效率,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开通网上行贿档案查询平台,适应科技强检的工作要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启用两周以来已查询20余件。持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廉政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廉政警示宣传教育3次,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三、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抓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全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4件,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2份,公安机关立案3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撤案2件。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10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20份,追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漏诉犯罪事实21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提起公诉的所有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区食药局、卫生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面排查辖区问题疫苗,全力保障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收到良好效果。开展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组织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的法制宣传活动1次;主动走访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查阅各部门执法台帐,信访材料等方式,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立案监督渠道,及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依法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制定并落实保障律师会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的规定,建立律师接待热线、网上预约查询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其中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抗诉案件1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制定《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党组会、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集中宣传等,积极落实自治区确定的“十二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1]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及时向上级院和地方区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的联动推进作用,确保案源线索的及时查办;针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时间紧,取证、鉴定难等问题,调整办案人员,充实办案力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深入区司法所监督检查指导9次,实现监督常态化。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全区缓刑、假释、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检查监督9次,发检察建议2件,纠正脱管漏管5人。 

  四、紧紧围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深入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 

  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办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5条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题调研,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通过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七种情形”的评议,有效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公正执法。实行“一告知二回访三联络”[2]制度,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事项告知工作。目前,已向46名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进行了告知。全面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加强检察宣传,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社会沟通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一是开展抽样评估[3]“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一个活动,四个机制”[4]工作法,继续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促进检察工作规范科学发展。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的学习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检察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及监督机制。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办案安全、廉洁从检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巡视督察,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 

  做强检务公开工作亮点。结合信息化手段和案件监管职能,积极构建以“微监管”为核心的精细化流程监管模式,有效加强对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两微一站”建设,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9条,公开法律文书262条,程序性信息476条。充分发挥检务公开大厅的功能,突出“一站式”便民服务,打造“阳光检务”品牌。 

  五、紧紧围绕强基固本的目标要求,深入抓好自身基础建设 

  坚持固本强基,强化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检务公开服务大厅管理和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控告、申诉、查询、告知“一站式”阳光服务。派驻攸攸板镇检察室工作逐步深入,建成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直接面对基层农村,服务三农,重点针对基层农村的涉农职务犯罪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二是打造“智慧检察”。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工作模式,打造“回检网阵”,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创新提出打造榜样型、声像型、知识型和传承型的“四型”网络文化,“智慧检察”已初见雏形。自主研发的律师资格查询系统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并在全自治区推广应用。全年共接待律师阅卷、复印55人次,接待案件查询171人次,录入电子卷宗408案930卷。同时,利用电子卷宗库建立了电子档案,实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目前,我院库存诉讼档案9562卷,提供档案查询293件。全力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绩效考核、网上事务管理”信息化工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 

  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文化+管理”助推检察工作精细化。针对检察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新时期,我院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将检察文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创新性地提出“检察精细化管理是比规范化管理更高层次的管理文化”的全新概念,寓文化与细节,融文化于管理,切实解决理念、能力和机制问题,确保更有效率、更高质量地履行检察职能,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动力。如公诉科 “四注重”[5]、控申科 “三五七”[6]、侦查监督科“四招”[7]等措施就是“文化+管理”新的工作方法的成效体现目前,我院已被自治区检察院评选为“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成果展示院。二是争创“八化”[8]建设示范院。针对“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标准“的评分内容、减分标准和检查项目等进行深入分析、逐条梳理,并对照本院现状进行自查,明确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找准突破口。成立“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创新思路和措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目前,我院“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都进入争创“八化”示范院评审范围。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搭建“八个一”学习载体,践行“四讲四有”,坚守共产党人的信念宗旨,做合格党员。检察长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全体党员召开学习教育研讨会3次,撰写150余篇研讨发言材料。 

  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有序进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司法改革的一系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着力在科学设计方案、做好思想动员、把握关键节点、凝聚改革共识等重要环节上下功夫,平稳、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召开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县市区首批入员额比例不超过36%的要求,核定首批入额检察官22人,呼市检察院预留员额1名。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上报审批等环节,22名首批员额检察官人选产生。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司法改革还面临不少难题,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为抓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检察机关,推动回民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更加用心地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区委战略部署,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两抢一盗”、涉毒涉黑、风险型经济等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犯罪,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更好地保障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依法惩治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支持创新探索,保护创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更加主动地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政治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大力度推进综合检务服务中心、镇检察室建设,及时关注、依法办理群众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更加坚定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重点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滥用职权犯罪,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涉农惠民、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向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金融信贷等领域延伸。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违法犯罪,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更加扎实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五、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充分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认真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程序衔接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改革项目。 

  六、更加着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创先争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等13个省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选择在呼和浩特市等7个盟市分院及所辖基层院开展试点,坚持以公益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一告知二回访三联络: “一告知”,即由办案部门负责向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二回访”,即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等进行抽查回访;“三联络”,即对于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联络人民监督员。 

  [3]抽样评估:2013年自治区检察院启动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它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查找、整改问题为关键,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翻箱倒柜、解剖麻雀为方法,以“上查下”、“下查上”、自评、互评为主要工作形式,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和倒逼机制促进问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工作良性运转,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促进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4]一个活动,四个机制: “一个活动”是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四个机制”是指在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等四个方面建立抽样查纠问责机制。 

  [5]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6]四注重:即注重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提升公诉技能、注重学习培训、注重抗诉工作成效助推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 

  [7]三五七:“三”是指三层工作网格,即以一站式阳光检察检务公开大厅、乡镇层级的派驻攸攸板镇检察室和社区层级的检察法律监督服务点。“五”是指五项举措,即开展“四个一”服务活动,实行“三优”政策,坚持“五讲”、“四心”接待法,推出“三访制”,落实“首办责任制”。“七”是指七项制度,即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建立举报数据库制度,专人负责制度,定期整理汇报制度,举报线索处理制度,审查批准初核制度,制作初核计划和方案制度。 

  [8]四招:即案卷文书标准化,办案流程精细化;找准抓手狠抓“三大环节”;细化内部职责,科学制定培训内容;复查案件,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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