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22-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回民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建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不断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枪涉暴、涉黄赌毒、涉盗抢骗等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8件33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2件26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5件488人,提起公诉335件460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1件77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91件121人,起诉毒品类犯罪18件19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件 23人。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2件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其中1件已作有罪判决。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实行周研判、月调度制度,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8件48人,提起公诉6件41人。与监察委、公安机关等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和联系通报制度,就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移送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案件的沟通、研判,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共召开10次联席会议,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10次,切实提升了案件质量,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深化检调对接、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畅通“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搭建起开放、透明、利民的检察公共服务体系。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化解信访矛盾,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控申部门共接待来访103次,受理信访案件18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共接访25件,妥善办理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15次545人集体信访案件,有效做好涉检信访维稳工作。

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健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常态化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51件63人,不起诉6件9人。完善刑事和解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1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被采纳12人。设立律师接待专用场所,实行律师网上预约查询、阅卷,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接待律师100人,提供电子卷宗92件。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建成功能齐全的办案工作区,成立“检察官+检辅”的办案团队,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6件。严格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为重点,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坚持依法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对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开展监督活动,共办理23件立案监督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40份,公安机关均已回复。追捕犯罪嫌疑人43人,追诉漏犯16人,追诉漏罪4起。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强化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突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重点,不断健全完善监督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21人,督促收监13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11次。深入区司法所对缓刑、假释、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检查监督15次,排查社区矫正人员181人,纠正脱管、漏管人员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29份。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等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效开展。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4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监督案件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采纳。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两大主轴,贯穿民事、行政两大领域,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加强与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办理21件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均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认真开展高检院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办理案件143件。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以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新要求为根本,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内外部监督,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基础。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到岗。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按照“检察官+检辅”模式,成立检察官办案团队6个。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等配套制度,明确检察官办案的职责权限,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随机分案、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等检察官办案全程监控机制,对检察官履职进行全面动态监督,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完成了员额检察官职务等级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工作,6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晋升为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10名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为一级、二级检察官。

全面强化内外部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制度》《2018年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安排》,加强与人大、政协的经常性联系,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上半年工作情况。两次邀请50余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评议未检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大走访”活动,走访人大代表58人,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479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5类231个。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过程全面记录、流程监控、全程留痕,对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监管,实现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28条、法律文书247份、重要案件信息14条。利用“两微一站”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案件办理信息,共发微信431条、微博701条,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始终把抓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悟思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签订责任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从严治检的力度还需加强;部分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查办“保护伞”;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快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好司法办案责任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学校、社区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好自身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落实好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勇于担当,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阳光检务
本院概况
组织机构
工作报告
预算公开
业务流程
法律文书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