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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2021)
时间:2022-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利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区委、市检察院抗疫工作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 对哄抬物价、诈骗、妨害公务等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3件5人,起诉4件5人,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通过运用远程提讯、视频接访、律师异地阅卷“非接触”方式,确保检察办案有序推进落实区委部署要求,积极深入街道、社区,参与防疫排查、防控值守、核酸检测工作,干警累计参与300余人次,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倾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7人。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22 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申请人发放救助金32.7万元。助力污染防治,立案受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0件,发出检察建议119份。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机制,督促清理河道15.2公里。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恢复林地38.62亩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4件77人,起诉23件99人。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起3件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重点领域、行业进行集中整治,起诉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7份。建立提前介入、线索摸排等长效机制18项。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149人。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起诉涉案企业经营者3人,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的企业家王某某案被评为自治区检察院精品案件畅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办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案件73件。主动问需于企、精准服务,邀请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等各类活动91人次。

二、守护安宁,回应关切,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情怀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批捕1051人,起诉2002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96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起诉27人。受理上级院交办职务犯罪线索19件。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核查涉煤案件10件,移送线索3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不捕、不诉、申请司法救助、民事执行监督公开听证19次。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在守护舌尖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洗车场整治、盲道治理等多方面回应群众期盼。针对“四人虚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引发我市非洲猪瘟疫情”一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9万元。成功办理自民法典实施后自治区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受侵害。

立足职能助推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信访593件,答复率100%,其中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接访143件1064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律师辩护与代理337次,接待律师阅卷503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次,受教育群众3.01万人次。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8年率先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成立“检察官+检辅”办案团队。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2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案未成年人不批捕27人、不起诉13人,开展法律援助、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235次。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法治副校长在辖区中小学全覆盖,开展法治宣讲88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2.8万余名。未检工作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深耕主业,精准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有力。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撤案14件。纠正漏捕77人、漏诉46人,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209份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3件。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0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社区矫正、判处实刑未交付、财产刑交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建议35份,纠正社区矫正人员中脱管、漏管15人,纠正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件。

民事行政监督持续做实。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62件,发出检察建议86份,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份。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加强监督,办理案件96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案件7件,涉案金额4900余万元,其中提请抗诉5件,均获得市院支持。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46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94份,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生效判决监督等提出检察建议115份。

公益诉讼监督有序拓展。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76件,发出检察建议172份,提起公益诉讼5件。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集中开展“大棚房”、乡村环境专项整治,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32份。聚焦食品类“无人售货”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自动售货售水设备139台,监督设备“持证上岗”,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与行政机关签定联合通告,发出倡议书3万余份。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针对加油站安全、旅馆“一人一证”登记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保护监督作用。

四、党建引领,从严治检,在强基固本中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余次,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创新开展“1233”党建工作法,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次。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签订责任状、廉政承诺书624份,从严防控廉政风险。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纠正“四风”。建立长效常态督察机制,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开展检务督察60余次。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政防线。

巩固深化改革成效。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期完成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3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累计办理各类案件589件,列席法院审委会27次抓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落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激励依法履职,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积极提升队伍素能。全力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教育培训,举办、参加培训167期3527人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投用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检察听证室、国家公诉室,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办案模式进一步优化升级。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等29项集体荣誉,52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公诉人”“全区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监督评议检察办案活动443人次。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大走访”活动,走访人大代表168人次。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4次,评查案件2747件。紧抓落实“三个规定”不放松,严格报告程序,确保办案公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22条、法律文书127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6条。讲好检察故事,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95篇,亮点检察工作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

    各位代表!

2021年,是我们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忠诚底色更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重点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有力有序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在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中筑牢政治忠诚根基,组织理论学习1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10次、选树先进典型2名纵深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全院干警100%参与自查事项填报,排查认定“七类”顽瘴痼疾24个制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对认定的问题全部销号“清零”,针对排查问题建立禁止事项清单20项。推进建章立制,修订完善《防止检察人员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办法》《关于规范离职人员从事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的规定》等管理制度机制20项,促进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效化。

一年来,我们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为民成色更足

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以为民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调研、组织座谈等形式征求各类意见建议65条。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与区教育局、三十一中学、县府街小学等14家单位建立党建共同体,开展普法教育1880人次、心理辅导80人次、定向扶贫帮困24人。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案件听证同比增长8.5倍。及时介入“大型超市出售过期食品”新闻事件,督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构建高水平生态保护模式,建成全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助推绿色发展。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联合军事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梁桂华烈士墓修缮管理职责,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全年围绕宣传普法、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方面办理民生实事45件,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工作实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检察服务特色更优

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贡献检察力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并及时、全面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认真履行司法保护办公室职责,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预防、救助、惩罚的司法体系为己任,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积极响应区委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阻击、首府文明城市创建、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该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堵漏建制、完善内部管理。发布《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年来,我们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本色更浓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案-件比为核心抓好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考核“案-件比持续优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91件571人,适用率83.8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占比99.55%、采纳占比96.40%。做强民事检察,开展民事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督促发放案款4200余万元。联合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执行款物管理监督机制实施办法》,助推精准监督。首次针对当事人贾某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做实行政检察,把查明事实作为监督前提,对“症”下药,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个人信息、文物和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办理的督促整治生活污水直排、梁桂华烈士墓保护等5项公益诉讼亮点工作被《检察日报》分别报道。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是我院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四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四年,是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履职水平不断提升的四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躬身自省,深知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队伍专业素能仍需加强,干事创业的能力还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奋力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今后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区“四大发展城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科学政治理论凝聚推进检察发展的思想力量,以坚强政治领导厚植推进检察发展的制度力量,以正确政治路线引领检察发展的方向,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检察担当和政治站位。

(二)凝心聚力顾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实现常治长效。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聚焦主业谋发展,以更优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始终将案件质效作为生命线。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加强民事检察,注重抓专项监督、抓精准监督,不断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效果。深入推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从严从实重自强,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铁军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防范司法腐败“防火墙”。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努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昂扬奋进的姿态、追求极致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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