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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利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工作基本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六个一”工作目标为抓手奋勇争先、力争上游,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新担当

稳字当头,坚决维护社会安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7件35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31件636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件1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57人。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犯罪打击力度,起诉7件14人。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28件486人,最大限度促进认罪改造、减少社会对立。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3件5人,依法侦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件1人。以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对辖区商圈近三年刑事案件进行数据分析,深挖犯罪成因开出检察“良方”,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实字着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1件15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区工商联沟通协作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检典型事例。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件,帮助涉案企业完善制度机制,规避风险隐患,做好合规“后半篇文章”。开展知识产权周主题活动、合规讲堂等入企服务40人次,“零距离”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推进涉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发现问题21个,发出检察建议52份,全部获得采纳。

和字托底,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不起诉+公益服务”治理模式,对完成公益服务考察的25人酌定不起诉,推动轻微犯罪从重打击到重治理转变。探索“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双轮驱动模式,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区委、政府联合印发全市首个由地方党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从机制上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全年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65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帮助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真正以检察之力助社会之治、促社会和谐。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为民司法中展现新作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紧盯群众关注的“食药环”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办理案件40件,对商家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4774人。响应“应听尽听”要求,召开听证会65件,确保“小案”不“小办”。以“诉前检察建议+现场听证”,督促主管机关履行自建房安全排查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办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监督一案,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为该纠纷其他13名未起诉当事人提供和解方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全心全意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保护力度。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8件,协调区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裁,与区人社局会签《涉农案件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800余万元。办理全市首例支持家暴受害妇女起诉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震慑施暴者,联合公安、法院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与妇联共建协作机制,共同护好“她”权益。与驻区某部队会签《加强新时代军检协作机制》,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军人军属优先就医权益。开展“无障碍阅读”专项监督,督促增设无障碍标志、规范重点区域盲道铺设,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同心同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持续擦亮“青蕊未检”品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1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创新打造罪错未成年人“三诉”帮教体系,帮助22人重返校园、6人重新就业。针对罪错未成年监护人监管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22份。对涉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深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牵头出台《回民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共建方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动未检综合履职,发出检察建议5份,联合多部门对92家网约房、文身店等涉未场所重点摸排,推动行业专项治理,督促整治网约房接待未成年人检察建议入选全市优秀典型案例。发挥交警护学岗、法治宣讲团作用,创新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夏令营等形式,在1万余名孩子心中播下法治种子。建设未成年人沉浸式体验馆等四大对外窗口”,丰富普法阵地,打好法治教育“组合拳”。

将心比心回应群众诉求。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新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更规范、更便捷、更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好群众信访申诉工作,接收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等143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与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7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以案释法回应群众普法需求,全年以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等形式,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50场次。

三、坚持精耕主责主业,在履职尽责中谱写新篇章

深化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功能作用,提前介入各类疑难复杂案件47件,监督立案、撤案27件,纠正漏捕、漏诉23人,纠正漏罪7件,联合公安机关构建以证据为核心刑事指控体系,指控犯罪能力不断提高。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各类案件29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督促执行金额3万余元。发现判实刑后未交付执行罪犯18名,督促全部收监执行。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创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模式,对辖区8个司法所全覆盖“体检”,发现在矫人员重新犯罪1人,建议法院收监意见获得采纳。

突出民事检察精准化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50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获市院支持。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成功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再审,有力维护司法秩序。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督促1亿余元案款执行到位。用好“检察和解+”多元化解民事纠纷,能动履职促成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支持起诉案件诉前和解53件,我院作为全市唯一基层院代表,在自治区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作相关经验交流发言。

强化行政检察实质性监督。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33对其中行政违法、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针对驾驶证应吊销未吊销问题,向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工作成效受到上级检察机关高度认可。综合运用调查核实、联席会议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凝聚行政复议阶段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合力,与区司法局会签工作机制,拓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渠道。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多元化监督。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58件。督促保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权益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系全市唯一入选案例。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河长办联合巡河发现问题18个,办理相关案件24件。落实“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与区林草分局协作,对辖区古树制定“一树一方案”,促成古杏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为辖区非遗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协同行政机关促成14大系列、224门非遗课程进课堂,5项传统体育类代表性项目列入回民区第六批非遗项目。

四、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在提升素能上呈现新气象

学思践悟锤炼忠诚之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集体研讨8次,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7次。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四进五访”为抓手,发现并解决问题27个,切实以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线上线下开展民族政策宣传29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内化要求,创新创优“党耀检心”党建品牌。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完成政治巡视和上级督导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构建“五廉环”机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4次,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固本强基提升干事之能。创建“检阅·思享·聚能”大讲堂学习交流平台,组织经验分享、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24次,开展岗位练兵10余次,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帮带计划,导师、青年干警结对,促进青年干警迅速成长。以理论研究成果力促检察实践发展,3篇调研论文在《呼和浩特法学研究》发表,2篇论文分别获自治区级一、二等奖。释放典型引领效应,6个集体、个人荣获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全区案件管理竞赛业务能手等自治区级以上荣誉,9个集体、个人获全市优秀基层院、全市十佳公诉人等市级表彰。检察工作亮点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24篇次,在内蒙古日报、奔腾融媒等自治区级媒体刊发82篇次。

守正创新挖掘数据之力。建设一体化大数据指挥中心,整合四大系统、六个模型、七个功能室,办案数据“一网贯通”、模型建用“一体推进”、指挥调度“一站统管”。加大办案软件开发应用力度,辅助提升办案质效。研判1362条办案数据,分析犯罪结构、趋势,把脉社会问题,更实参与社会治理。打通数据壁垒,共享执法信息,实现大青山前坡公益诉讼可视化监督。建设应用监督模型6个,获取数据5万余条,梳理线索544条,其中我院创建的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驾驶员从业资格法律模型,与市院合作荣获全国模型竞赛三等奖,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运用无感打卡、全时考核等管理数据,全方位赋能检察队伍高效精准管理。高质量完成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实现指挥中心一屏通览,统一调度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智慧档案室,2.8万卷纸质档案“数字”入库,档案管理“提质升级”。

接受监督深化为民之情。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按时办结政协交办提案,以高质量履职积极回应关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58人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25,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61,有效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检察开放日形式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开展。深化检律协作,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律师提供阅卷服务98人次切实提升律师监督实效。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根本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我们开拓创新、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我们砥砺前行、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专业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还需进一步扩大。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强首府”工程,立足回民区“一区一带”、全力建设“四个城区”、打造首府现代化消费中心的发展定位,奋力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回民区新篇章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优服务践行检察使命担当。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更加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领悟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打造得更加鲜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把检察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思考、同谋划,以高质效履职讲好“最大的政治”。

二是坚定不移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以更大力度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各项工作。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更加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对立增进和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推诉源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办案力度,促进释放改革效能。

三是坚定不移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以更深情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依法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手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不断提高检察服务的针对性。持续扩大“三诉”帮教成效,汇聚更大护“未”力量,千方百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坚定不移落实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标准争取最好办案效果。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公益诉讼“4+10+N”法定领域职责,以最小司法成本守护公共利益。持续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问效。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引领法治进步。

五是坚定不移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优化检察人员考核机制,不断加强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以素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办案能力。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坚持严管厚爱,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大道修远,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职、忠诚尽责,锚定目标、善作善成,在服务保障回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展现更大检察作为、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附件1:

有关用语的说明

1.“六个一”工作目标(见报告第1页):年初,经院党组决定“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决定建立“六个一”工作目标,即围绕“着力锻造一支队伍”“紧紧围绕一个指标”“精心擦亮一个品牌”“全力培育一批典型”“倾力打造一流环境”“用心讲好一批检察故事”开展检察工作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2页):指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见报告第2页):指检察机关对办理的涉企业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

4.“不起诉+公益服务”治理模式(见报告第2页):我院通过建立《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办法》,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路径,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改,进而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减少司法对抗,促进社会治理。

5.“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双轮驱动模式(见报告第2页):指我院围绕商圈整治、非遗保护开展走访调研,将调研发现的问题撰写《关于中山西路商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呈送区委、政府、人大、政协,为决策部署提供有力参考,并着眼具体问题整治,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形成“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双轮驱动模式。

6.青蕊未检品牌(见报告第4页):指我院依托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卓兰未检”品牌倾力打造具有回民区地域特色的未检品牌,2022年7月,“青蕊未检工作室”在我院揭牌成立,连续推出了“青蕊乐学堂”暑期法治夏令营系列活动,并依托品牌优势,聚合各界护力量做好做优“三诉”帮教、同心圆社会共治等相关工作。

7.“三诉”帮教体系(见报告第4页):我院对于办理涉未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探索打造诉前临界预防、诉中观护帮教、诉后矫正帮教的“三诉帮教”体系,“向前一步”做实犯罪预防,“往后一步”做深罪错帮教,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全方位、全链条精准帮教

8.四大对外窗口(见报告第4页):指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推动建成青少年沉浸式普法教育体验馆、未成年人保护基地、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青蕊未检工作站四大对外窗口,提升回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9.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4页):指我院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对原有接待中心进行升级,通过优化办事环境、整合办事窗口,引入智能机器人、智慧服务系统,进一步增强效能,全方位展示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新形象。

10.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见报告第5页)为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职责,共同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

11.“检察和解+”多元化解民事纠纷(见报告第5页):我院通过“检察和解+调查核实、检察和解+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及时履行、检察和解+部门联动”等方式推进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

1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报告第6页)指根据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于2019年10月起开展“加强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3.“四进五访”(见报告第6页):指我院为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院党组决定开展“四进五访”活动,即进科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访律师、访部门、访不起诉未成年人、访信访人员。

14.“五廉环”机制(见报告第7页)指我院融合廉政教育,构建以党建融廉、制度固廉、文化宣廉、监督警廉、家庭助廉,一体推进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

15.“青年干警导师”帮带计划(见报告第7页):指我院结合实际落实全市检察机关青蓝“1+10”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要求,开展“青年干警导师”帮带计划,以老带新、教学相长,以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素质过硬的全面手为导师,与青年检察人员结对,在业务、综合等能力方面对青年检察人员进行“教帮传带”,助力青年检察人员迅速成长成才。

16.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驾驶员从业资格法律监督模型(见报告第8页):指我院为落实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建立的模型,模型通过个案办理发现线索,以法律规定的禁业要素为依据,通过数据对比碰撞,从行政管理与司法办案数据中深挖交通运输领域从业资格监管类案线索,用检察建议助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强化刑行衔接、检行协作,有效填补监管漏洞,从根本上加强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驾驶员从业管理。

17.公益诉讼“4+10+N”(见报告第10页)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授权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拓展到包括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4+10”领域,并继续向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附件2:

2023年刑事犯罪批捕前五名


2023年刑事犯罪起诉前五名


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类型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类型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类型

检察听证各类案件占比


各类检察建议占比


附件3:

亮点工作被国家级媒体转载情况(部分)

1.《十年后,闲置大棚终于派上用场》3月29日

2.《助力非遗活下来活起来》7月26日

3.《“模力”再现:“失驾”人员浮出水面》7月26日

4.《被不起诉后,他们重启青春之路》8月20日

5.《商贸老城区焕发新活力》9月20日

6.《当<长安三万里>“邂逅”法治课堂》11月2日

7.《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机制的检视与规范》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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