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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原则”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坚持四个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检务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对社会大众的公开,包括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各部门的设置、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制度等内容。依申请公开主要是对诉讼参与人的公开,包括受理申诉案件办理情况、依据和理由,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文书、案由、办案期限等内容。

二、真实全面原则

       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外,对应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客观真实、系统全面的予以公开,不得隐瞒、谎报相关情况,要真实、客观、全面予以公开。

三、及时便民原则

       在报刊、广播、电视、专栏、宣传册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阳光检察”服务大厅、咨询台、电子显示屏、蒙汉双语自动触摸屏、微博、微信和QQ群等现代化信息载体的宣传作用,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并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创新原则 

        检务公开规范化就是要严格规定检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和途径,健全公开制度、明确权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完善监督方式,确保检察工作公开有序、透明有度。检务公开创新是要不断深化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和途径,拓宽监督渠道,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改革的精神,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检务公开的好思路和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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