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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5个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内设法警大队一个,驻乡检察室1个:攸攸板镇检察室。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名称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序号

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78.91万元,年初预算收入支出1464.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是因为年中追加新增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

2020年总收入支出1548.43万元,年初预算收入支出1464.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是由于地方财政拨退休人员经费、地方财政年初结转调整以及追加新增人员经费及为保障检察业务2.0系统能顺利上线,年中特向财政申请追加的保障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48.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26.1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支出总计1,548.4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34.85万元,下降32.20%;支出总计减少734.85万元,下降32.20%。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支出含养老保险清算金额及化债金额,今年未包含。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91万元,占96.90%;其他收入47.20万元,占3.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6万元,占58.90%;项目支出626.74万元,占41.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8.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78.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608.68万元,下降29.20%;支出减少608.68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支出含养老保险清算金额及化债金额,今年未包含。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7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17万元,占57.60%;项目支出626.74万元,占42.4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49万元、津贴补贴211.13万元、奖金1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1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65万元、住房公积金122.06、其他工资福利5.43万元。,较上年减少37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是上年收入支出含养老保险清算金额;公用经费12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19万元、水费1.59万元、电费7.4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护)费31.08万元、工会经费8.38万元、福利费8.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新考录公务员5名,书记员11名,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9.2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万元,完成预算的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5.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1.5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2万元,完成预算的95.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疫情原因,因公出国费用仅产生了相关的手续费;二是车辆购置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节省预算;三是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8.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9万元,占0.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2万元,占99.58%;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9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检察长因公出国培训费用,但由于疫情原因,仅产生部分退票等手续费。较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疫情原因取消出国培训的手续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92万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两辆支出,车均购置费1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35.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本年度购置两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运行费用,车均运维费4.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2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

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60.45万元,执行数为27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12万元,执行数为99.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资金保障内,保障了机关的日常运行,完成了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机关信息化设备的要求。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86万元,执行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91.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书记员工作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庭审笔录案件记录等客观、详细、完整、规范、准确,卷宗装订机归档移送及时、规范。及时、准确保障了书记员工资待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英迪 410-6211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0.45

272.7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60.45

272.72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检察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该项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公诉批捕及控申民行受理案件数

10

560

652

1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20

98%

100%

20

 

 

 

 

 

 

 

时效指标

平均办案时间

 20

20

 

 

 

 

 

 

 

成本指标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效益

10

300万元

150万元

5

案件办理预计挽回损失15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3%

95%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时间

10

1

1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满意度

10

98%

99%

10

 

总分

100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英迪 410-6211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2

99.33

10

88.68%

9

其中:财政拨款

112

99.33

-

88.68%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保障检察机关单位正常运行,信息化设备要求,需要对老旧电脑、复印件、打印机、扫描仪更新换代以及随送办理检察业务信息现代化,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等办公、办案设备购置升级改造等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在资金保障内,保障了机关的日常运行,完成了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机关信息化设备的要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设备数量

10

8

45

10

 

 

 

 

 

 

 

质量指标

业务装备质量

10

98%

100%

10

 

 

 

 

 

 

 

时效指标

装备配置及时性

10

90%

100%

10

 

 

 

 

 

 

 

成本指标

采购装备成本

10

5%

8%

10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办案成本

10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检察院公信力

10

80%

85%

10

 

生态效益指标

装备普及率及环保性

10

10%

2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性

10

1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 满意度

10

95%

95%

10

 

总分

100

 

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英迪 410-6211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6

79

10

91.86%

9

其中:财政拨款

86

79

-

91.8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加快检察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培养检察后备力量;经费保障规范化、专业化;保障我院新考录书记员各项工资待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书记员工作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庭审笔录案件记录等客观、详细、完整、规范、准确,卷宗装订机归档移送及时、规范。及时、准确保障了书记员工资待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书记员数量

40

11

11

4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25

2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2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满意度

25

95%

99%

25

 

总分

100

 

9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1部分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5万元,比2019年增加15.54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新考录公务员5名,书记员11名,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77万元,比2019年增加84.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在资金保障内,保障了机关的日常运行,完成了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机关信息化设备的要求;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97万元,比2019年增加88.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需要对老旧电脑、复印件、打印机、扫描仪更新换代以及随送办理检察业务信息现代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66.62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0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领导公务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领导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机要传递;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用于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用车0,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干警日常公务外出的需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主要用于: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离退休干部用车0,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使用;其他用车8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使使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主要是数字审讯系统、多功能厅信息化视频会议终端和视频会议室信息化设备,比2019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完成检察机关对信息化设备的要求;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减少1.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决算报表填为100万以上,本年度调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2040401检察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40402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迪    联系电话:0471-41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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