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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差额)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差额)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5个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内设法警大队一个,驻乡检察室1个:攸攸板镇检察室。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名称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序号

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78.91万元,年初预算收入支出1464.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是因为年中追加新增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

2020年总收入支出1548.43万元,年初预算收入支出1464.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是由于地方财政拨退休人员经费、地方财政年初结转调整以及追加新增人员经费及为保障检察业务2.0系统能顺利上线,年中特向财政申请追加的保障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47.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安排47.2万元。基本支出安排4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万元,用以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

2020年支出47.2万元,基本支出47.2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支出总计69.5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6.18万元,下降62.6%;支出总计减少116.18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产生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二本年度未申请扫黑除恶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支出总计69.5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2.3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6.18万元,下降62.6%;支出减少116.18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产生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二本年度未申请扫黑除恶经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退休费用,较上年减少136.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未产生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二本年度未申请扫黑除恶经费。

;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较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部门运行办公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院无此项预算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无此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无此项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无此项预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院回民区财政资金无项目预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院回民区财政资金无项目预算。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院回民区财政资金无项目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比2019年增加2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部门运行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75万元,比2019年增加83.7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更新老旧设备,提高检察业务工作效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1万元,比2019年增加85.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实施智慧听证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196.8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回民区财政资金保障下无通用设备,比2018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回民区财政资金保障下无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主要是回民区财政资金保障下无专用设备,比2018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回民区财政资金保障下无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迪    联系电话:0471-41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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