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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4年2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提出议案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4.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

6.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改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负责本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管理检察官工作。

8.协同地方党委管理考核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提请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管理机关干部人事、工资档案。

10.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1.负责其他应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本级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基 本情况

自治区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我院现有内设机构51室,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下设法警大队)、政治部、办公室。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58个,其中行政编制48个,事业编制6,工勤编4;实有5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6,工勤4;离退休37人。

(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83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6.94万元,减少3%。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较上一年无法检院大型修缮项目经费。

支出预算183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6.94万元,减少3%。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较上一年无法检院大型修缮项目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83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28.73万元,占比9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8.84万元,占比0.0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83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73万元,占比67.5%;项目支出597.84万元,占比3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及办案装备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7.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6.94万元,减少3%,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较上一年无法检院大型修缮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94万元减少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1009.04万元,上年预算数为846.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162.1万元,增加19.2%。主要原因为:此项加入法检院聘用人员经费及长期聘用人员经费。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597.84万元,上年预算数为83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3.47元。减少28.1%。主要原因为:此项减少法检院聘用人员经费及长期聘用人员经费、法检院大型修缮项目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65.75万元,上年预算数为6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及正常薪资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32.88万元,上年预算数为3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及正常薪资变动。

3. 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9.1万元,上年预算数为29.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主要为原因人员及正常薪资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16.63万元,上年预算数为16.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及正常薪资变动。

4.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86.32万元,上年预算数为7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6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基数范围调整,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9.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万元,增长0.5%,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13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安排项目2,项目公开100%。项目预算总金额597.8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8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8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加6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加62.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7万元,增加6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3.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加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7万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由于2024年需购置1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53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0.7%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7辆, 其中:特种专业技术1辆,执法执勤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97.84万元,占预算项目金额100%,其中1.业务装备经费88.8万元;2.办案业务费509.04万元

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检察机关设备正常运行需求,扎实推进检察办案工作。2.办案业务费:更好地提高检察办案质量,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办案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迪 联系电话:0471-410621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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