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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 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北京2月23日电(见习记者刘家墉)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助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工作情况。

周惠永表示,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采取了系列举措——

一是准确适用公诉程序,有力惩治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网络暴力具有信息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影响消除难等特点,为此检察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适用公诉程序。2023年1至11月,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侮辱、诽谤犯罪39人。

二是不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注重从窃取源头到出售末端进行全链条打击,加强对公民征信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等个人信息的保护。重点聚焦金融、电信、房产等领域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2023年1至11月,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7300余人。

三是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指导,协同推动法律规范的完善、实施。近年来,最高检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犯罪严把案件质量标准,督办指导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若干影响重大的网络暴力案件。与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侮辱、诽谤罪的公诉条件和依法适用公诉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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