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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得“鱼”又学“渔”
时间:2025-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只是一笔钱更是一条路

聊城检察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得“鱼”又学“渔”

“司法救助+农业服务+电商助销+心理疏导+教育支持”,这是2024年4月,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和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检察机关协调各部门为受助者家庭提供的全链条帮扶。

一系列帮扶措施不仅让贫困的受助者逐渐恢复“造血”功能,还让他能够回报社会,帮助残障人士就业,从受助者变成助人者。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农业农村部联合评选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源于实践做法。“近年来,聊城检察机关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工作,努力解决司法救助方式单一、社会协同不足等局限性问题,通过打造司法救助共同体、提高救助精准性等措施,提升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效能,把冷冰冰的法律政策和热乎乎的生产资源结合起来,让群众感受到的不只是一笔钱更是一条路。”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17件828人、发放救助金862万余元,帮助700多个家庭走出困境。

多元救助

“出事时觉得天都塌了,是检察官一趟趟来家里了解情况,不仅给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还给俺家找到脱贫致富新路子,俺给检察院鞠一躬。”今年9月23日,在高唐县举办的“检察履职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画乡鲤都好风好景绘就和美乡村”专项活动上,受助群众老孙手里拿着就业协议,声音有些哽咽。

老孙家曾因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陷入困境。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线索后,不仅快速启动程序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更通过精准摸排和对接,帮助他在合作社找到就业岗位。

近年来,聊城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构建“检察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救助格局,高唐县检察院率先与12家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会签《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互通-政策衔接-帮扶落地”救助工作闭环。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均与当地有关部门会签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多元救助机制在全市推广运行。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志愿服务送温暖活动,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党支部到农村结对帮扶困难家庭,进一步提升对涉法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聊城市检察院妇联依托司法救助检察职能,创新打造“聊检是我家”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项目,针对因案致贫家庭的困境儿童给予关爱和救助。

聊城市检察机关深挖司法救助的价值内涵,从被动救济到主动监督、从个案处理到类案监督、从经济救助到制度完善,打造“救济—发现—治理”递进式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强化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发现,多起救助对象因交通肇事案致伤、致死但未得到赔偿,便围绕“车辆安全统筹保险”研发监督模型,向3家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解决交通事故类案件当事人维权难等问题,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救急救困

为最大程度传递司法温情,聊城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功能,强化线索甄别、优化快速联动、简化审批流程,确保救真急、真救急。在救助方法上,坚持分类施救模式,将发放救助金与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教育支持、就业创业、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相结合,根据受助群体不同需求形成定制化“救助套餐”。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常态化重点走访569次,一对一持续帮扶救助家庭329户,心理疏导120余次,就业咨询和岗位指导132人次。通过系统性、精准化帮扶延伸,实现经济帮扶、心理修复、能力提升、社会融入四重目标。

同时,聊城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工作为依托,对农村地区困难群体加强司法救助协作,积极协调开展全链条救助、综合帮扶。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信息共享,搭建起“数字+类案救助平台”,将“主动筛查+数据穿透”司法救助触发机制嵌入农业农村局综合信息平台,通过抓取诊疗记录、社保记录等平台数据库中的致困信息,自动触发司法救助预警,实现救助线索的数字化穿透识别。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由农业农村局综合信息平台开展防返贫监测,持续跟进家庭经济恢复进度,防止二次返贫。

专款专用

今年3月,阳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托阳谷县综治中心“信息枢纽”功能,接收并办理综治中心常驻部门移送的李某某司法救助线索,防止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贫。

聊城检察机关利用综治中心大数据,整合平台资源,在救助数据共享、监督前置、通力协作等方面积极探索,让司法救助工作职能辐射更广、功能发挥更全、协同效应更强。同时,聊城检察机关联合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整合本地民政低保、残联登记等数据,建立司法救助人员基础数据库,动态标注低保户、残疾人等人群,准确识别救助对象,动态跟踪救助对象的救助效果。

聊城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救助+调解”机制,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促成刑事和解3件,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为破解司法救助工作资金有限的瓶颈问题,聊城检察机关探索“司法救助金+社会专项救助金”保障模式,推动设立涉诉救助专项基金,基金采取自愿捐赠原则,用于为出现紧急困难的司法救助家庭及时发放救助金。

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聊城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开展支持司法救助活动的意见》,明确涉诉救助专项基金统一存入县慈善总会指定账户,备注“司法救助金”,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打通司法关爱“最后一公里”。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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