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被拖欠工资,到案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再到检察机关启动监督、推动问题解决,18个农村家庭历经8年等待,终于要回总额8万余元的欠薪。
专项监督发现异常线索
2025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旨在解决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申请难、执行难、监督难”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当地法院过去5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称“终本执行”)的行政案件开展全面筛查。筛查过程中,一条涉及企业注销、“终本执行”、欠薪未结等信息的线索,引起检察官注意。

2025年4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检察官初步核查发现,案涉企业在拖欠18名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完成注销登记,明显不符合企业法人正常退出市场的法定程序,存在恶意规避执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嫌疑。同时,该案被“终本执行”,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工人们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监督必要性、紧迫性突出。

2025年5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召开分析研判会。
该院召开案件研判会后,依法调取法院执行卷宗、人社部门行政执法案卷、企业注销档案等,逐页审阅、逐项梳理,还原了案件从欠薪投诉、行政处理、法院执行到企业注销、“终本执行”的完整时间线。原来,人社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未将案涉企业欠薪的违法信息及时归集公示,更未推送到商事登记审批部门,导致该部门在审核案涉企业注销申请时,无法查询到案涉企业欠薪未清偿的违法记录,为案涉企业编造虚假材料、违规注销提供了可乘之机。
同时,办案检察官深入案涉企业原址、属地社区、派出所等开展实地调查。经查,案涉企业早已停产,厂房已易主,生产设备已全部处置。社区工作人员证实,该企业曾正常经营,后来突然停产,工人曾多次上门讨要工资。
“我以为公司注销了,债就没了”
办案检察官逐一联系案涉18名工人。“你们真的能帮我们要回来吗?”一开始,多数工人都对追回欠薪不抱希望。
汶上县地处鲁西南,有众多中小型纺织加工企业。案涉企业某箱包公司便是其中一家,主营箱包缝制组装,员工均为附近村民。2018年,因市场环境变化、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累计拖欠工资8万余元。
2018年5月,刘大姐等18名务工人员联合向人社部门投诉,反映某箱包公司欠薪问题。人社部门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于同年6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箱包公司五日内足额结清全部欠薪,同时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箱包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在收到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更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而是采取消极拖延方式逃避责任。2019年1月,人社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于同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正当刘大姐等务工人员期盼工资尽快发放时,张某在暗处完成了一场“金蝉脱壳”。2019年6月20日,张某编造虚假清算报告,虚构公司无拖欠工资、无债权债务、资产清算完毕等不实内容,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几天后,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公司注销,导致案涉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灭失,法院执行对象消失,执行工作无法推进。此后,法院以案涉企业注销为由裁定“终本执行”。
“我以为公司注销了,债就没了。”面对办案检察官,张某辩称当时企业经营困难、家庭遭遇变故,无力支付工资。
“劳动者的血汗钱,受宪法和法律严格保护。你用一纸虚假清算把公司注销了,损害的不仅是18个家庭的生计,还有市场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办案检察官向张某明确指出,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支付义务,任何试图通过虚假注销、恶意规避等方式逃避债务、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推动案结事了与源头治理
办案检察官深入剖析发现,该案不仅暴露出企业恶意逃薪的个体违法问题,还暴露出行政监管履职不到位、法院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就此,汶上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最后形成一致意见:既要纠正个案错误、为群众挽回损失,也要推动相关部门整改履职、堵塞制度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5年4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行政审批部门调取案涉企业注销登记材料。
2025年5月29日,汶上县检察院同步向法院、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恢复案件执行程序,通知人社部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确保执行工作依法推进;建议人社部门严格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制度,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违法信息实时抄送机制,从源头防范企业恶意注销、规避执行行为。
法院随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执行程序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纠正。人社部门也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违法信息实时抄送机制,建立欠薪风险预警台账,实现欠薪信息动态监管。2025年9月4日,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要求其独立承担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清偿义务。
然而,执行裁定书送达后,张某仅缴纳了行政罚款,拒不支付8万余元欠薪,执行工作再次受阻。办案检察官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明确张某并非完全无履行能力,而是心存侥幸,以为长期拖延即可逃避责任。
2025年12月,检察机关依法将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推进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责工作。公检法三家工作人员联合释法说理,终于使张某打消了“一拖了之”的错误念头。考虑到张某一次性支付全部欠薪确有难度,工作人员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多次组织张某与18名务工人员面对面沟通,耐心做好务工人员情绪疏导、法律解释工作,引导双方在合法合理、互谅互让基础上协商解决问题。今年1月,18名务工人员与张某正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张某分阶段、按期足额支付欠薪。
据汶上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凯介绍,该院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治理相结合,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企业恶意注销、行政部门之间信息割裂、法院执行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召集法院、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召开专项联席会议。经过深入讨论,多部门联合建立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实时抄送,涉企处罚、处理信息及时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对有欠薪、债务、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注销申请暂缓办理、严格审核,从源头斩断恶意注销逃避给付的违法链条。
同时,汶上县检察院开展企业违规注销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该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案件70余件,排查违法注销、恶意逃债、履职缺位线索12条,制发检察建议8件,累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